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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好不容易挨到快下班了
(要放颱風假就爽快一點嘛 下午三點不早不晚的時間是怎樣 -_-凸)
突然聽到一件奇妙的案子 精神都來了:

這位賣家代購國外的電子產品
因為這項商品沒有正式進口 當然也沒有經過國家的驗證
所以這位賣家的行為違法

法律管到的其實只有經銷商(店面陳售)
但這幾年網拍愈來愈盛行於是長官也把頭腦動到網拍上
網路不是不能規範
是法規沒有與時俱進
我們執行困難 被抓到的賣家也叫苦連天

如果販售的商品都要檢驗合格
那廠場就得花一筆報驗費 羊毛出在羊身上
商品的成本也會提高

網拍崛起是因為總成本低於實體商店
經營小本生意 如果也要花錢申請檢驗 就沒有利潤了
能玩得起的只剩下大廠商而已
這不是圖利財團嗎?

文章開頭的例子中
這個國家各方面水準都高出台灣許多
生產的商品品質想必也不差
只因商品上沒有分岔的箭頭就判定不合格
會想代購 因為想用外國好的商品或是本國沒有的商品
如果一定要經正常程序 進口、代理
商品的價格肯定要翻好幾倍
除了關稅、運費 代理商還要賺一筆

通過檢驗的商品 其實也不見得就不會有毛病
檢測項目 都是一些物性、化性
應該是從使用者角度來分析吧!?
這項政策 真能保障消費者的權利嗎?
我看是保障了財團的福利

為什麼會想買網拍? 不外是乎想用更低的價錢買到更好的商品
為什麼會想找代購? 不外乎是想更便宜買到國外好的商品
加上現代人哪有時間逛街?

全球市場是未來的趨勢
政府卻反其道而行 阻止自由競爭
關起門來 玩自己的檢驗遊戲
真是徹底"愛用國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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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ndray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